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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定于2011年10月29日举办全省律师侵权责任法业务培训。
1、培训时间:2011年10月29日全天(8:30—12:00,14:00—17:50)。10月28日下午报到。
2、培训地点:泰安市(具体地点在山东省律师协会网站另行通知)。
3、授课专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永起。
4、培训内容:侵权责任法及实务。
5、参加培训人员:全省执业律师,省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6、食宿安排:参加培训人员食宿自理,不交培训费用。
为便于组织安排,请有意参加的律师于19日前到办公室报名,汇总后报市律师协会。
培训正式通知将在报到日的5日前另发。
二0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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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公告:关于举办刑事辩护业务培训班预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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