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称:山东鲁浩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张群英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南路96号蓝天大厦三楼
邮 编:271100
联系电话:0531-76217127 76219123
传 真:0531-76217127
山东鲁浩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9月,原名莱芜市第二律师事务所,1995年更名为莱芜经纶律师事务所,1999年更为现名。2001年1月改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2008年5月改为合伙律师事务所。全所人员本着“诚信、严谨、博学、进取”的敬业精神,走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之路,向社会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
我所现有专职执业律师29名,实习律师3名,设有民(含房地产)商事业务部、刑事业务部、行政业务部、公司金融业务部、非诉讼业务部及办公室,各业务部注重专项法律与实务的研究与探索,优质高效地向委托人提供各项法律服务。多年来,我所担任着莱芜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建委、房产局、规划局、工商局、交通局、鲁能开源集团、移动公司、供电公司、鲁碧建材、中舜置业、辛庄煤矿、馨百商贸、医药公司、工商银行莱芜市分行、中国银行莱芜市分行、农业银行莱芜市分行、建设银行莱芜市分行等涉及财政、电力、交通、通讯、建筑、矿业、商业、医药卫生、金融等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法律顾问二百三十余家,在民商事、行政诉讼及刑事辩护和非诉讼等方面办理了一大批在本市内外颇有影响的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十年来,我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抓党建,树形象,促发展,围绕“建一流环境,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铸一流品牌”的“四个一工程”,突出文化建设,努力打造“鲁浩”品牌,坚持政治建所、制度强所、素质兴所的发展理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塑造了一支团结战斗的律师队伍,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和谐统一。多年来,我所一名律师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一名律师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一名律师被授予“莱芜市杰出青年卫士”、三名律师被授予“莱芜十佳卫士”,七名律师被评为“全市十佳律师”。我所曾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职业道德建设先进集体”、“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单位”、“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先进集体”、“最佳律师事务所”、“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连续五年被莱芜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是莱芜市司法行政系统唯一的“文明窗口示范点”。2007年6月,我所党支部被莱芜市委授予“莱芜市基层党建工作红旗单位”荣誉称号,同时被命名为“莱芜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被山东省委组织部确定为“山东省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是莱芜市唯一被确定为新社会组织类党建示范点,也是全市唯一、全省8个获此殊荣的律师事务所之一。目前,我所已发展成为莱芜市律师最多、业务量最大的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