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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在莱芜市公安局莱城分局2018年第五期法制培训班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适用法律专项培训会上,我所律师、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莱芜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张群英就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该局干警进行了专题讲座。
讲座中,张群英律师用丰富的案例,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从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解读。一是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依法、精准、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犯罪等方面,概述了《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意义。二是详细解读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问题。分别就八个方面、三十六条,对涉黑组织的经济、组织、行为、危害性等特征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对正确运用法律规定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保护伞”惩处力度,在各个司法阶段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严格掌握不起诉,严格掌握缓刑、减刑、假释,严格掌握保外就医适用条件进行了具体讲解。三是强调了公安干警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投入到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中。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对黑恶势力犯罪,要深挖彻查,防止就案办案,依法加快办理。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加强法律监督,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
这次培训,强化了公安干警对黑恶势力犯罪构成的研判和理解,对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犯罪构成要件及与恶势力犯罪、犯罪团伙、犯罪集团的区别,依法、准确、有力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起到了明确地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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